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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年1期種植水稻面積開始申報

為因應政府111年「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劃」,111年1期種植水稻面積開始申報

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110年11月24日農糧產字第1101092931號函示:為避免農民舟車勞頓,農民可於第1期申報期(明年申報期間為1月3日至2月11日),同時申辦當年兩個期作之耕作作物及面積。

請各位農友在期限內攜帶下列文件至本會辦理:

一、申報期間:111年1月3日至111年2月11日止(上午8:00至下午4:30,逢假日休息)。
二、所需準備資料:

(一) 申請人身分證正本。
(二) 最新土地所有權狀正本或最近3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或375租約正本。
(三)申請人新竹市農會存摺、印章。
(四)代耕者除了上述三項資料外另須具備:
*代耕人及委託人之印章。
*委託人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。

三、辦理地點:本會供銷部【新竹市中山路598號】,電話:03-5386143-524
四、注意事項:

(一)如逾期未申報者,依農糧署規定本會將不受理補申報。
(二)請據實申報種稻面積及報繳公糧,農糧署規定若有申報不實,除依規定取消該筆農地本期申報外,另懲處一期不得申報公糧收購及獎勵與直接給付之資格,並將收回其溢繳公糧稻穀之價差及包袋補助費。

※稻穀繳交地點:義合/長城/宏陽/新竹市農會朝山倉庫

農地資料異動注意事項

凡有遇到下列情形時,請準備下列資料前來本會辦理異動變更:
一、需要辦理異動變更之情形:

(一)土地繼承、贈與或買賣(土地所有權人變更)。
(二)戶長異動。
(三)住址遷移。

二、 所需準備資料:

(一)戶口名簿正本。
(二)最新土地所有權狀正本或最近3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或375租約正本。土地繼承、贈與或買賣(土地所有權人變更)者,需附所有權移轉契約書正本。
(三)申請人新竹市農會存摺、印章。
(四)代耕者除了上述三項資料外另須具備:
*代耕人及委託人之印章。
*委託人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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