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9年11月11日農水字第1096035126號函辦理
公告有關109年第二期作非水稻作物其他類作物補償標準,爰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9年10月26日及11月2日邀集專業小組召開會議,補充其他類作物補償標準如下表。
另109年第二期作非水稻作物之短期蔬菜及長期蔬菜認定,則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6條附表分類,該表蔬菜(一)(二)為長期蔬菜,蔬菜(三)為短期蔬菜。
109年第二期作非水稻作物補償標準(補充其他作物)
作物種類 |
補償標準 (萬元/公頃) |
花生、胡麻(黑芝麻) | 8 |
蕎麥、小麥、青稞(裸大麥)、樹豆、高粱 | 6 |
草莓、香菇、菖蒲(裡作唐菖蒲) | 10 |
青割玉米 | 1.1 |
商用草皮 | 5 |
芒果、李子、楊梅、蓮霧、樹葡萄、龍眼、梅子、釋迦、荔枝(玉荷包及黑葉)、 |
5 |
百香果、葡萄、洋香瓜、甜柿、無花果 | 10 |
油甘、楊桃 | 7.5 |
園藝苗木 (包括赤松、茶花樹、桂花樹、松柏樹、五葉松、七里香、櫻花、桂花樹、真柏、 |
5 |
短期蔬菜 (包括地瓜葉、油菜、過貓、青江菜等) |
3 |
長期蔬菜 (包括大頭菜、結球萵苣、芥菜、長豆、扁蒲、結頭菜、 |
5 |
花生、胡麻(黑芝麻) | 5 |